证监会就《关于修改〈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〉的决定》公开征求意见。证监会表示,现场检查是《证券法》赋予证监会的一项监管执法手段,是IPO全链条监管的重要一环。2024年4月12日,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正式发布,其中提出要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。此前,证监会于3月15日发布《关于严把发行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其中明确要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。
为贯彻落实《若干意见》,按照《意见》要求,结合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实际,我会拟对《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进行修改,将《清单》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“首发企业检查”的抽查比例由“随机抽签的比例为5%”修改为“随机抽签的比例为20%”。同时股票交易软件,根据该事项抽查依据的修订情况,将“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,证监会令第137号、第170号修订)第六十二条”修改为“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,证监会令第137号、第170号、第207号修订)第六十一条”。